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 (****年)(小型水利水保设施标段)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次)已由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 黔南发改产业[****]**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贵定县、瓮安县 。 | |||||||||||||||
2.2 建设规模:建设水源工程、节水灌溉等小型水利水保设施 *** 处(其中福泉** 处、贵定 ** 处、瓮安 **处) | |||||||||||||||
2.3 项目周期:**天 。 | |||||||||||||||
2.4 招标范围:(1)完成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4年)(小型水利水保设施标段)初步设计编制、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变更作业设计编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 (2)提供涉及本项目建设的有关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更正等通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投资735.00万元。 合同估算价:29.00万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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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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