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钢琴采购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览表第1项立式钢琴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修改为“1、高度:≥*****;2、铸铁板:翻砂或真空铸造铸铁板;3、音板:云杉实木或复合实木音板;4、琴弦:防锈或抛光琴弦;5、弦码:色木或实木或硬木或枫木等材质;6、击弦机:实木或***或碳纤维等材质;7、中盘:实木或铝合金中盘;8、踏板连接杆:金属或实木踏板连接杆;9、脚轮:金属或塑料脚轮;**、背柱:不等距或等距背柱;**、缓降:内置键盖缓降器;**、*金件:不易氧化的银色或金色合金类金属;**、配套附件:每架钢琴配擦琴布、键盘布等;”
2、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览表第4项电钢琴(国产)的名称修改为“电钢琴”;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修改为“1、键盘:逐级配重力度键盘**键;2、踏板:多功能*踏板;3、钢琴音色:立体声采样;4、复音数:不少于***个;5、钢琴共鸣:制音共鸣;6、内置音色:音色≥***种以上,鼓音色≥** 组以上,支持兼容≥***格式;7、混响:≥6 种;8、其他效果器:≥**种;9、扬声器:≥****×2;**、扬声器功率:***(***×2);**、显示屏:*** 液晶显示屏;**、键盘盖:滑动式;**、乐谱架:可拆卸式;**、基础功能:音色叠加;移调;调音;注册存储;**、内置乐曲或音色示范曲:不少于3首;**、**** 录音:总记忆容量:约≥ ****个音符;乐曲数量:≥3首乐曲;声部:≥2声部;**、节拍器:拍号:≥1/4,2/4,3/4,4/4,5/4,6/8,7/8,9/8, **/8;**、节奏:≥***种自动伴奏曲风(含完整的自动伴奏单元);**、接口: 耳机接口:2×1/4"立体声接口;**** 接口:******,*******; 音频输出:1/4"L/****,R[非平衡];***-****接口;**、功耗:≥***;**、供电:电源线,交流电源适配器;**、耳机:耳机挂钩;**、其他附件:保修卡,说明书。”
3、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览表第8项▲**英寸多媒体教学大屏移动*体机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的序号9“整机支持音效设置,可以调节左右声道平衡;在中低频段*****~****,高频段****~*****分别有-****~****范围的调节功能;”和序号**“整机扬声器在***%音量下,可做到1米处声压级≥****,**米处声压级≥****;”现修改为序号9“整机支持音效设置,可以调节左右声道平衡;在中低频段*****~****,高频段****~*****分别有-****~****范围的调节功能;”和序号**“整机扬声器在***%音量下,可做到1米处声压级≥****,**米处声压级≥****;”
4、原招标文件中第*章采购需求*览表第9项配套移动支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的序号3“托盘承重****,模具设置U型置物槽,方便触摸笔、遥控器等物品放置;”现修改为序号3“托盘承重****,模具设置U型置物槽,方便触摸笔、遥控器等物品放置;”
5、原第*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分 | **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开标*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扣除,以调整后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7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项扣 1 分,共 17 项,共 17分。(同*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现修改为: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分 | 32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致的,以开标*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扣除,以调整后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满分分值。 |
重要技术参数 | 15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证明材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有*项扣 1 分,共 15 项,共 15分。(同*项参数不重复扣分) 证明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
6、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现变更为****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下载。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白马山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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