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重)
*、项目名称: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隆林收费站进城连接线** ***-***下行(*色往隆林方向)公路预留用地租赁项目(重新竞价)
*、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广西*色力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个年租金:*****.**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该场地招租项目由承租方自行规划设计,所有对外报建的项目及临建设施由承租方自主进行相关报批报建,及水、电自行解决。招商人不负责相应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租方若遭到城区城府拆除及处罚的,招商人概不负责。招商人建议承租方在承租前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土地性质、周边地理环境、水源等环保情况,相应地块可建设条件后依据自身实际,合理承租场地并负责日后的经营管理。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现阶段上述场地所涉及地块的具体地类性质及相关建设条件,场地现时地块性质或建设条件已调整的,以现阶段各类已调整地类性质及建设条件为依据。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地块后因地块性质,规划条件,周边纠纷冲突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租赁年限:5年;租金年递增长率5%。
(*)租金收缴方式
(1)租金支付。
(2)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后5日内收取年租金(以成交价计算)作为预付租金,租金以年为*周期缴纳,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份的费用。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招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元,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 **** ****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代理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商人: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栋**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洲国际D座临街商铺3楼***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4********@**.***
**************
***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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